官员贪腐数千万元 离婚不报假装与妻相敬如宾
他贪腐数千万元,办公室内却挂着“公生明,廉生威”的警句;
主席台上与新任职干部大讲廉洁,可实际上,台下却赫然坐着通过给他送钱买到官的人;
下属眼中“邓书记严肃正经,事务繁忙,想见一面都不容易”,实际上他却沉迷于声色犬马,忙着花天酒地;
人前与妻子相敬如宾,实则早已离婚,却未向组织报告;
……
寡廉鲜耻、贪欲无度、骄奢淫逸,“六项纪律”一个不落全部违反。辖区群众戏谑道:“他的名字就是个笑话——‘为民’吗?分明是害民!”
邓为民,1966年生,1987年参加工作,从小学教师一步步做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宣传部长。2006年他调任该市凌河区委常委、副区长,两年后任常务副区长,2011年任区长,2013年走马上任区委书记。组织一再委以重任,他却一点点丢掉初心,最终为群众所不齿。他违纪违法手段之多、涉案数额之巨、行为之恶劣,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锦州市查处的头号违纪者。
应付差事走过场,第一责任人撂荒“责任田”
“咦,人呢?”2015年12月24日,凌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参会人员都已到齐,却独独不见区委书记。而这样的情景,已是邓为民的常态。
“应付差事、走过场”就是邓为民抓管党治党的真实写照。他在担任区委书记两年半的时间里,只听取过1次关于党建工作的汇报,就连区委常委会也没按时按次召开。上级要求专题学习的重要精神、党内法规等,也被他“见缝插针”安排到其他会议中,敷衍一下就了事。
“从未听过邓书记的党课。”问及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时,该区党员干部一脸懵。而更让大家发懵的是,邓书记经常“消失”,有时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再着急的事也只能等。第一责任人完全撂荒了“责任田”,凌河区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在末位,也就不足为奇。
长期走过场,导致他缺乏党性修养和党的理论熏陶,总觉得抓党建工作力不从心、抓不到点子上,久而久之积恶成疾、恶性循环,思想上就开始由不爱抓到不想抓,最后演变成了不抓。不抓党建他抓什么去了?
想方设法贪腐。自诩为“经济型”干部的邓为民认为,经济指标搞上去了,面上的政绩就有了,而项目审批、土地流转等工作又为他提供了大量的权力寻租空间。在他眼里这才是“名利双收”的“好事”,于是“帮助投资企业排忧解难”成了他的口头禅。而他在帮企业“排忧解难”中共获得“回报”1823万余元。
“这事就这么定了”“这事必须整”,抓起“经济工作”的邓为民很霸气。我行我素惯了,班子集体就成了他眼中的摆设,凡事由他一个人说了算。2011年至2013年间,区政府想征用某处农用地,找到锦州某拆迁安置公司。该公司为拆迁工作共投入1.2亿元,而邓为民在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和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2.1亿余元的价格与该公司签下了协议,只此一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2015年,国家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审计该土地出让项目时发现了问题,由此炸开了邓为民违纪“冰山”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