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儿非亲生 法院判决前妻赔22万元
17岁女儿非亲生 法院判决前妻赔22万元
抚养多年的孩子不像自己,亲子鉴定后确证非己亲生,46岁的遵义男子佳庆(化名)将前妻莲莲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前妻赔偿他17万元抚养费、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和亲子关系鉴定费,今年已经17岁的孩子由莲莲抚养。
抚养多年的孩子不像自己
1996年9月,佳庆和莲莲登记结婚。2000年9月,莲莲生下女儿。由于感情不和,夫妇俩于2006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承担抚养费。
离婚后,佳庆独自抚养孩子直至2008年8月,之后,孩子实际由莲莲抚养,直至2016年6月。孩子由莲莲抚养期间,佳庆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
去年,莲莲突然向佳庆提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此时,孩子已经16岁,佳庆再认真审视孩子,越看越不像自己。佳庆心中疑窦顿生,遂在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取了其血液标本,委托权威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女儿并非自己亲生。
法院判决前妻赔22万元
鉴此,佳庆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莲莲赔偿其抚养孩子16年的教育费、交通费、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0余万元,并请求变更女儿由莲莲抚养。
得到亲子关系鉴定结果后,佳庆经受不住打击,一度患上抑郁症。
被推上被告席的莲莲辩称:同意补偿原告,但原告要求过高无法承受。
莲莲坦承,她确在婚内出轨。
法院审理后判决,孩子由被告莲莲抚养;同时,由被告赔偿原告17万元抚养费、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和亲子关系鉴定费2600元。
佳庆和莲莲都服从判决。
索要婚内房产
除了亲子关系诉讼,佳庆还起诉莲莲:将在婚内购买的房子产权判归自己。
佳庆诉称,他和莲莲婚后,按揭在遵义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2006年7月,两人协议离婚时,其大度地把房屋给了莲莲,剩余的银行按揭款由莲莲自行承担。当时,这样的约定是看在女儿的份上,但是,亲子关系鉴定结果改变了一切。佳庆说,如果当初就知道莲莲的背叛,且女儿非自己亲生,其结果肯定是让莲莲净身出户。现在,真相大白之后,原告有权要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请求法院将房屋产权判归原告。
莲莲辩称,当初,离婚协议系原告拟写,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结果,不存在因被告的过错导致离婚。因此,请求法院不支持佳庆的诉求。
遵义汇川区法院审理认为,佳庆和莲莲离婚多年,佳庆再行主张权利已经超过法定时限,从2007年7月12日起,原告就已经丧失了离婚协议的撤消权。为此,一审法院驳回佳庆的诉求。
佳庆不服判决,目前已向遵义中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