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雅迪、新蕾等8批次不合格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对宝山、浦东等6个区域2家超市、16家专卖店销售的37个批次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1.6%,比去年略高3.6个百分比。本次电动自行车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功能、最高车速和整车质量(重量)。
1批次产品功能不合格
上海兴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奥伦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韩田”牌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R106Z;出厂日期:2016-10-25),无人力骑行功能,被判定为不合格。国家标准定义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另外,有3个批次电动自行车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但未安装曲柄、脚蹬。
8批次最高车速不合格
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最高车速实测均超过标准值(国家标准应不大于20km/h)。如上海奉贤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苏州龙跃锂动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珑玥LONG YEAH”牌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R1202Z;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04-19),最高车速实测为28.7km/h。电动自行车超速的安全隐患极大,一方面,车速过快不易控制,影响自身和其它非机动车辆的行驶安全,另一方面,车架、制动系统等部件的强度都是按照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设计、制造,车速过快对相关部件的强度、使用寿命都会造成严重影响,极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5批次整车质量(重量)实测均超过标准值
在不合格商品中,整车质量(重量)不合格的,有5个批次,整车质量(重量)实测均超过标准值(国家标准应不大于40kg)。该指标超标容易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从而加大制动距离,如果配用的制动系统能力不够,容易威胁到骑行者的人身安全。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限期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工商部门将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标注的商品名称应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吊牌应有“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标志;应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电池的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
二是要注意查看产品装置。要查看是否有脚踏装置,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查看整车外观,油漆、电镀等表面涂装处理的零部件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塑料件不应有裂纹;再看整车装配,各紧固件应紧固,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不应与其它固定件相碰擦,对称件应与整车左右对齐。
三是不要盲目追求大功率。电动自行车功率越大,动力越强,损耗电池也越大,电池使用寿命相对越短,因为长时间大电流放电最伤电池,而更换电池的成本也较高。另外,功率越大的电动自行车,对制动要求更高,目前,电动自行车配置的制动系统都还是自行车的制动系统,因而,大功率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是应选购合适的蓄电池。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主要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种。铅酸蓄电池的平均寿命可达一年半,使用普及,更换、修理较方便,但份量较重,一般铅酸蓄电池48V/10AH的电池重达18公斤(续行里程40公里左右) ,48V/20AH的铅酸蓄电池重达28公斤(续行里程70公里左右);锂电池的使用寿命相对更长,但价格较高,比48V铅酸蓄电池贵一倍多,而36V、48V锂电池重量仅为2~4公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