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后吻受害人 因觉得对方眼熟
曾经“五进宫”的历城仲宫男子崔某再一次站在了他熟悉的被告席上。现年36岁的他,不到18岁就因盗窃入狱,此后数次入狱。去年4月份,刚出狱仅3月,他又持刀抢劫。15日上午,崔某在市中法院出庭受审。
男子抢劫后吻受害人
去年4月10日,晚11点左右,崔某与人喝酒后,打车回家,因在出租车上呕吐,被司机赶下车。他来到了市中区英雄山路和七里山路路口附近,徒步前行时,发现前方有一名独自行走的女子。“我看着她像网上骗我的女网友。”法庭上,崔某自述称,案发前不久,他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但受到了对方欺骗。崔某从后面捂住了女子的嘴部,将对方摁在一旁的墙壁上。
“对方是不是你的网友?”审判长问。“不是。”崔某称看清对方长相后,发现对方并不像骗他的女网友,但并没有松手。女子惊恐万分,顺从地在包里掏出钱。抢到的钱不多,崔某又让对方拿出两张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抢到了钱和银行卡,崔某却并没有就此住手。“我想亲她一口。”当崔某试图亲吻对方时,女子极力反抗,用嘴咬住崔某的手,然后大声呼喊起来。
这时,恰有一辆警车在附近经过。崔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女子不要喊叫,并将女子向偏僻处拖拽。双方扭打起来,崔某拿着手中的水果刀划向女子的颈部位置。事后查明,女子的颈肩部位有两处较深的割痕。崔某逃离现场后,在附近的自助取款机试图取钱,因没有输对密码,取钱未果。“一共抢到了150块钱。”事发两天后,4月12日,崔某在其打工的仲宫附近某印刷厂内,被警方抓获。检方指控,崔某涉嫌抢劫和故意杀人未遂,又系累犯,应当依法严惩。
“我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伤害了对方。”崔某辩称。“明知人的颈部位置比较脆弱,为何还用刀子割向受害人的该部位?”审判长质问称。该案未当庭宣判。据了解,这已经是36岁的崔某第六次作案了。1998年左右,不满18岁的崔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获刑2年。此后,他多次犯抢劫、抢夺、强奸等罪,往往都是刚出狱不久,又再次犯罪。此次案发前,他刚出狱仅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