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气功大师”王林这五年
资料图:王林。
原标题:“大师”王林这五年
上世纪80年代,“气功大师”层出不穷,并受到一些社会名流和官员的追捧。此间,出生于江西萍乡市芦溪县的王林开始用“神功”表演或“气功治病”不断结交名人,成为有名的“气功大师”。
自上世纪90年代“气功潮”后,许多“大师”被拉下神坛,“大师”王林选择了低调,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名人拜访”“遭人举报”“师徒纠纷”……历数这些新闻关键词,2013年已然成为王林作为新闻人物的“回归年”。在此,记者梳理了2013年至2017年5年间王林的焦点瞬间。
2013年:重回焦点
7月11日,一组名人登门拜访王林的照片在网络上传开,此事让王林再次在公众面前曝光。王林“气功”真假也再次被质疑。
7月26日,王林对此回应:我的气功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都不犯法。这个是真是假,与大家没有关系,与法律也没有关系。这个真假,希望你们不要再去考究,只要考究我是不是犯了法就可以了。
7月26日有媒体报道称,多人举报王林涉嫌非法行医、非法持有枪支,王林已被公安局或纪委控制。萍乡市委宣传部回应:萍乡市公安局认为目前王林与一些商人之间是个人经济利益纠纷,因此公安部门还没介入,纪检部门也没介入。
7月30日,王林与邹勇经济纠纷案二审开庭,纠纷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萍乡市商人邹勇经人介绍与王林认识。邹勇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2009年,他交给王林500万元“拜师费”后成为其“弟子”。但由于双方经济纠纷,王林与邹勇“师徒”开始了长达两年的互相揭发、举报的过程。
7月30日,媒体称,王林已于7月26日由深圳皇岗口岸出境。
7月31日,江西卫生厅回应:正调查王林是否非法行医。“目前还没有接到一起群众举报。”江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王林没有注册执业资格,也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他也没有挂牌经营,是否非法行医在取证问题上面临一些困难。但卫生部门将努力克服困难,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认真调查。
7月底,芦溪县政法委书记王名正告诉记者,已经督促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依法介入调查王林事件。经记者多方采访获悉,由于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当地公安部门仍无法对王林进行立案调查。
8月3日,江西卫生部门公布举报王林的方式,呼吁公众提供线索推进调查。
8月5日,芦溪县警方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王林立案调查,当地未接到王林涉及诈骗及非法行医方面的举报。
8月7日,江西省卫生厅证实,6日接到关于王林涉嫌非法行医的举报,目前正在核实,将会依法依规展开调查。
此后,虽然不少媒体一直在追踪“王林在哪里”,但只有见诸网络的不确定零散信息。
2014年:若隐若现
6月,消失近一年的王林前往家乡的武功山游玩,景区两位员工及原芦溪县一位官员陪同。6月25日,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称,王林到景区游玩,景区两名工作人员以朋友身份陪同,接待费用系个人承担。
7月4日,媒体报道王林多次返乡。
12月16日,有媒体曝光,“气功大师”王林豪宅已遭围堵6天,邹勇挂横幅讨债。王林对媒体表示,12月12日一早,他就从宅子的侧门离开前往香港。
2015年:涉案被捕
媒体曝光,在1月18日,王林现身贵州,为山区捐款4万元。
7月初,有媒体披露称,王林被举报涉非法持枪和非法行医,相关部门调查两年仍无调查进展和结果。萍乡市卫计委与公安局分别回应质疑。
7月3日,萍乡市卫计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芦溪县卫计委2013年7月29日成立专项调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调查工作。未发现有群众经王林用气功治过病,未发现王林在县内医疗机构坐过诊,未发现王林有药品或者辅助医疗设备的采购记录,确定王林未在芦溪县辖区内挂牌开设医疗门诊或者摆摊设点,也未进行医疗广告宣传。
7月8日,萍乡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3年8月1日、8月6日,办案民警对王林位于芦溪县、宜丰县的两处住宅分别依法实施搜查,未发现涉案枪支;2014年4月9日,在获悉王林从香港回到深圳后,办案民警赶赴深圳,依法将王林传唤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讯问;2014年6月29日、7月19日,办案民警又先后两次依法传唤王林到芦溪县公安局接受讯问;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芦溪县警方先后寻找并询问了王林多个地点的社会关系人、邻居等20余人,均未获得有价值的涉案线索。
7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发布消息:7月9日15时许,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案称,萍乡市民邹某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安源分局立即依法立案侦查。7月14日晚,警方分别在江西、广东将刘锋、朱理通二人抓获。据警方进一步侦查了解到,黄钰刚(广东省深圳市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
8月20日,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执行逮捕。
2016:被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1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因病死亡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因王林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10日决定对王林取保候审,同月12日裁定对王林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
2月10日16时17分,被告人王林因患ANCA相关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周围神经炎,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因王林病亡,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王林及其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等相关事项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