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被扣车主烧车欲敲诈 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来源:男人屋2016-12-29
出租车被扣车主烧车
自己的出租车因天然气罐检验过期被扣,多次讨要未果后,车主高某伙同他人夜里点燃被扣车辆,并想借此敲诈扣车单位(本报今年8月4日曾报道)。近日,延川法院对此案件宣判,一审以纵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今年7月22日,被告人高某的出租车因天然气罐检验过期,被延川县永坪镇城管办联合执法时扣押,车子被扣后,高某多次前去索要无果便产生烧车报复的想法。7月27日凌晨,高某带着准备好的木棍、扎线、镰刀等工具,叫来马某赶到永坪客运办停车场。期间,马某在车上等候,高某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上,绑好镰刀将监控线割断,随后从大门底下钻入停车场院内,打开出租车的引擎盖,拧开天然气管点燃车辆。而事发时,该停车场院内共停放6辆三轮摩托车、3辆工具车,附近城管办办公楼住有8名职工,商住楼住有16户居民。而经司法部门鉴定,被烧毁的出租车价值6303元。案发后,被告人高某的家属主动赔偿车辆共有人经济损失3000元,取得其对高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高某因其经营的出租车被管理单位扣押产生报复之念,深夜将自己被扣押的出租车纵火烧毁,其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被告人马某明知并帮助高某实施放火行为,其行为也构成放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