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泡温泉遭直播
寒冬的脚步越发临近,让裸露的皮肤去享受冬日罕有的温热感便成为时下最盛行的养身方式,但当泡汤、洗浴遭遇“被直播”、“被自拍”时,相信没有人会愿意忍受这样的“强行出镜”。
采访发现,虽然目前一些温泉馆、洗浴中心明令禁止消费者将手机带入,但依然不乏有商家“贴心”地为消费者提供手机防水袋等物品,殊不知,有些实时信息一旦被传播,严重者或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温泉区域“被自拍直播”
庄小姐喜爱在各个温泉馆享受热气环绕带来的舒缓感,但前一阵的泡汤活动给她带来了并不愉悦的体验。
根据庄小姐的描述,当天下午三点多,她独自一人去泡汤,放眼望去,前来泡汤的人并不多,“但是因为是一个人,我还是选择了一个最靠边上的小池子。”庄小姐表示,自己刚进水池没多久,便有两个年轻姑娘也选择进入温泉池,“她们下水没多久就拿出了一根自拍杆。”再仔细观察,竟然发现两个姑娘的假睫毛都未摘除,“来泡汤还不卸妆。”庄小姐无奈说。根据庄小姐的粗略计算,该温泉馆内有将近20多个温泉池,“我喜欢把每个池子都呆一遍,所以一个池子泡十分钟不到。”而在这几分钟内,庄小姐看到刚来的两个姑娘拿着自拍杆不断摆着各类造型,“一直到我离开,她们还在拍。”
记者致电该温泉馆得知,馆内的确未对消费者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内有明令禁止。
更有媒体曝出,在11月底,市民王小姐到一浴室洗澡,发现有女孩用前置摄像头在浴室内与男友聊天,整个浴室内的场景都被拍摄在内。另有市民孙小姐表示,自己在泡温泉时也发现有女子拿着手机进行直播,在一个43人的直播群内,温泉区的所有情况都被一览无余,所幸处置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部分温泉馆明令禁带手机
记者查询了几家评分较高的洗浴中心及温泉馆发现,在人气排列上较靠前的几家温泉馆,例如:“汤连得”、“极乐汤”等温泉馆都表示,严禁消费者将手机带入内部洗浴场所,“极乐汤”某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只可以将手机放入更衣柜。
拍出他人身体属侵犯隐私
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上海执业律师姜南表示,对于公共洗浴中心、温泉馆是否允许携带手机进入一事,从保护消费者隐私的角度去看,经营方应当明令禁止消费者将手机带入公告浴室或温泉馆等地方。对一些私自拍摄或直播的消费者而言,在温泉、洗浴区域拍视频,如果未经他人许可,拍出暴露他人身体等情况,属于侵犯隐私权,“你可以直播你自己但是你不能涉及到别人。”甚至,如果直播一些不雅实况也有会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旦传播出去,或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律师提醒表示,消费者一旦被侵权,可以通过起诉拍摄者和商家来维权。
另几家温泉馆并未明确规定消费者禁止携带手机入内,其中便包括庄小姐遇到其他消费者自拍的“汤山一号”门店,其中一家位于徐家汇的温泉馆表示,可以为前来泡汤的消费者提供手机防水袋等“贴心”物品。允许消费者将手机带入洗浴内部,隐私性该如何得到保障?对此,该温泉馆的工作人员解释道,虽然门店并未禁止消费者携带,“但是我们禁止任何形式的拍摄,一旦发现有拍摄情况,便会有服务员上前制止。更何况,洗浴的时候,消费者也没有必要使用手机吧。”
记者发现,多数允许消费者带手机入内的门店,均通过“工作人员及时劝阻”的方式来保护消费者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