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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悄然兴起“试离婚”引热议 专家称于法无据不宜提倡

来源:男人屋2016-12-09

南昌悄然兴起“试离婚”引热议 专家称于法无据不宜提倡

    南昌悄然兴起“试离婚”引热议 专家称于法无据不宜提倡

  南昌“试离婚”中心的户外广告赫然入目。

  “一时冲动离婚,铸成终生遗憾。”近日,江西南昌市北京东路京城大厦外墙悬挂的一块大型广告牌,吸引了过往市民的注意。做广告的不是婚姻调解机构,而是一家“试离婚”服务中心。“试离婚”有无法律效力?能不能成为一种制度?它究竟是婚姻的润滑剂,还是离婚的加速器?一时引发起市民的热议。

    “试离婚”——给婚姻危机一个缓冲期

  按广告牌上的联系电话,记者近日找到了位于南昌市三店西路的这家“试离婚”服务中心——江西省国中婚姻家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记者发现,该中心就设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面。

  记者佯称自己一个好友的婚姻出现了感情危机,想了解一下“试离婚”是怎么运作的。该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办理“试离婚”服务必须在夫妻双方到场且自愿的情况下,先签订服务协议。在他出示的一份《试离婚约定》上,记者看到,该协议对夫妻双方在“试离婚”期间的行为进行了约定,比如有子女的夫妻,在“试离婚”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由夫妻双方自由约定。

  当记者问及服务收费时,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试离婚”服务有不同的期限,一般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两个月。三个月的“试离婚”服务费用为夫妻每人900元,六个月的为每人3000元。“如果夫妻双方在‘试离婚’后最终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我们将返还一半费用。”

  据了解,想离婚的夫妻在签订“试离婚”协议时,还得与“试离婚”服务中心签订一份协议。中心将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定期上门,对分居的夫妻双方进行婚姻辅导,让双方知道离婚的后果,并通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期,最终放弃离婚的念头。“当然,即使最后谈不拢,夫妻双方走上法庭离婚,我们还可以为一方代理诉讼。”这位负责人说。

  2月21日下午,记者又通过手机与“试离婚”服务中心的法律顾问樊红林律师取得了联系。

  樊红林律师首先表明“试离婚”服务中心和自己的法律事务所是分立的两家机构,自己只是为该中心提供法律服务。“‘试离婚’业务我们已经做了好多年了,不值得大惊小怪,只是因为最近对外广告宣传,才引起市民的好奇。”樊红林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据樊红林介绍,办“试离婚”中心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一些在婚姻中出现问题的夫妻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离婚,而铸成终生的遗憾。“为慎重起见,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前先‘试离婚’,给婚姻危机一个缓冲期。”

    离婚率逐年上升——“想说爱你不容易”

  今年春节后的上班第一周,前往南昌市西湖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竟然“络绎不绝”。

  “从初七上班到现在,登记处几乎每天都要为五六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最多的一天达到了十对。”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以往相比,现在的人离婚都显得十分‘利索’,几乎都不太愿意接受民政部门的调解,15分钟内就办妥了全部手续。”

  据南昌市民政局公布的数字,2005年南昌市结婚总数为31713对,离婚总数为4938对。

  “平均每天至少有13对夫妻分道扬镳,这还不包括诉讼离婚的人。”南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一位负责人介告诉记者,自2004年南昌市实行集中婚姻登记以来,来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

  而在全国,这个数字更为庞大。统计显示,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初婚人数从1992年到2005年间净下降约350万人,而伴随初婚人数的减少,中国的“离婚对数”却在迅速增加:1985年的“离婚对数”只有45.8万对,到1990年增加到了80万对,1995年超过了百万对,2005年达到了178.5万对。

  而根据2008年5月民政部发布的《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07年全国“离婚对数”再创新高,达到了209.8万对,比上年增加18.5万对,增长9.7%。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45.7万对,比上年增长12.9%,法院办理离婚64.1万对,比上年上升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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