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国级到阶下囚 苏荣最大失败是娶了这个女人?
从副国级到阶下囚
张家界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日前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所谓“利用影响力”,指的是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程丹峰在忏悔时说了一句话:“苏荣人生最大的失败是娶了于丽芳”。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苏荣在江西省委书记任上时,省内一些官员向其行贿,很多是通过“于姐”。“于姐”收钱收物毫不避讳,苏荣对此知情但不加阻止;一些官员还盯紧“于姐”的艺术爱好,向她赠送瓷器、书画等“雅贿”;受贿后的“于姐”直接出面找江西的各级官员,插手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矿产开发,甚至插手官员晋升……其实不只是女婿如此感慨,媒体上也早有“苏荣祸起其妻于丽芳”之说。
“红颜祸水”的话古已有之,于丽芳造的“祸”,是明摆着的。然而,曾经官至副国级、如今身陷囹圄的苏荣,其“最大的失败”真的只是“娶了于丽芳”吗?听起来,苏荣似乎只是“于姐”的替罪羊,但事实显然不是。
作为领导干部的苏荣,管好家里人,是党纪党规的基本要求,也是干部自身的廉洁底线。在廉洁的问题上,如果领导干部连自己的妻子和家人都管不住,岂能管好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管不住家人,意味着的就是失职,甚至是放纵,而放纵的下场,就是跌落违法犯罪的深渊。
媒体报道说,“于姐”收钱收物毫不避讳,苏荣“对此知情但不加阻止”。这里至少透露出两个信息:一是“于姐”能够屡试不爽,很大程度上是依仗了丈夫手中的大权;二是丈夫并没有被“蒙在鼓里”,他完全知情,却听之任之。问题的关键恰恰就在这里:以苏荣的官位不会不知道党纪国法意味着什么,更不会不明白自己的妻子在做些什么。但明知如此,却不加制止,至少说明苏荣是“怕老婆”的。
一个堂堂的省委书记何以“怕老婆”呢?原因或许有很多,但主要有三:一者,苏荣自己本来就是一个贪者,自己不清不爽,又有什么资格去管教妻子?二者,长期家风不正,导致妻子得寸进尺为所欲为;三者,曲解了夫妻之间感情的真正内涵,当丈夫的总以为平日顾家少,就对妻子的一切要求百依百顺,以此作为一种弥补的方式。殊不知,苏荣越是“怕老婆”,“于姐”就越会变本加厉。她可以直接给省市领导打招呼提拔使用干部,对于办得不得力的,还向苏荣施压;有一次,她收受某领导干部钱款后让苏荣提拔其职务,苏荣最终“没办成”,还引来妻子与其大吵大闹——你看这明火执杖,已经到了怎样的地步?
或许,苏荣曾经有过苦衷,可这不就是他自己以践踏党纪国法为代价给“惯”出来的吗?不论从哪方面讲,苏荣都难辞其咎。
最近,网上盛传着山西原省委书记胡富国的廉洁事迹,其中讲到他与妻子之间的深厚感情。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胡富国的夫人常根秀就没了正式工作。后来,胡富国官越做越大,却始终也没给妻子安排工作。1990年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发特写《副部长夫人烧锅炉》,人们才知道时任能源部副部长胡富国,夫人竟在家属院给澡堂烧锅炉。胡富国曾告诉妻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是旧社会。咱不能搞封建社会那一套,如果自己都做不好,哪有资格去管别人?”妻子对此并不以为怪,报之以几十年不变的理解和温情。山西的冬天天寒地冻,胡富国常常穿着妻子做的棉袄,还向人历数妻子做的棉袄的好处,一时引为佳话。
胡富国何以能够管住妻子?就是因为他做到了慎权、慎欲、慎初、慎微,就是因为他争取了妻子的理解,赢得了妻子的支持。正因为胡富国对自己的家人要求严格,不谋私利,对待工作又满腔热情,对百姓更胜似亲人,方换来极高的口碑。同样都担任过省委书记,在胡富国面前,苏荣何止羞赧了得!
无论什么年代,亲情关都是为官者必过的一道关。妻子儿女与自己朝夕相处,甚至患难与共,面对他们,人心总有柔软的一面。但何时可以柔软,何时必须坚硬,却是对做人原则的更大考验。对于家人的违规请托,有的领导干部总是“盛情难却”。为何?说到底,还是该硬的地方成了软肋。可一旦把这些当作“人性弱点的避风港”,结果很可能被拖下水去,苏荣一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领导干部过好亲情关并不容易,但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必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原则与友情的关系。前车之鉴不计其数,如果在原则问题面前依旧什么脸都敢给,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做,苏荣的今天,何尝不是你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