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冒名贷款 冒名贷款的类型有哪些
8月10日,因购房办理贷款,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的黎婵在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记录。负责处理此事的汨罗市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监察室主任韩新文向记者表示,此事仍需进一步调查。湖南省公安厅对此回应称:“如果现象普遍存在,相关人员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贷款诈骗。”
征信系统显示,“黎婵”2009年2月11日在湖南岳阳市汨罗市农村信用联社新塘信用社办理农户贷款。这笔贷款已于2010年1月5日到期,至今仍处于逾期状态。
黎婵表示,自己从未办理过这笔贷款,“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征信”。“我从不知道新塘镇这个地方,2009年我在外地念大学,直到现在,我从没接到过与这笔贷款有关的信息。”
受害人面临巨额违约金赔偿
黎婵告诉记者,8月13日上午,她和丈夫鲍光翔到湖南省汨罗新塘信用社进行了交涉,新塘信用社的副主任何浩及工作人员赵六林接待了他们。经查询,该笔贷款系由新塘信用社信贷员黄明华经手办出。
鲍光翔说,在对质的过程中,黄明华当即承认他曾在原新塘信用社主任戴志光的授意下,多次办理类似贷款:套用他人身份证号码,篡改个人家庭住址,伪造虚假身份证信息。黄明华承认,这笔贷款最终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了汨罗长乐镇人袁军,且袁军曾在该信用社贷款二三十万元。
黄明华告诉鲍光翔,新塘信用社原主任戴志光因为违规借贷问题,已于2015年被公安机关逮捕,而袁军现居珠海。
13日,黎婵和鲍光翔来到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找到监察室主任韩新文,向其提出三点诉求:首先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其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最后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韩新文表示,按照银行流程,消除征信不良记录要层层报批,至少需要45到60个工作日。而对于后两个诉求,韩新文表示“你们去起诉,我们应诉。”
韩新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前天下午他确实与黎婵商讨了如何处理此事。他对记者说,此事需要周一进行调查,“其他无可奉告”。
黎婵表示,自己买房已付完首付款,目前因信用报告存在问题,无法进行贷款,可能面临巨额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