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间谍受训回国潜伏军中6年 揭秘间谍工作细节(图)
3月2日举行的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预展披露了一批间谍案及网络勾联策反案件。
记者从展览上看到,军事情报一直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高度关注的领域,大量案件说明在军事领域的反情报反窃密斗争异常激烈。展览披露的间谍案显示,唐某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2005年,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6年,充当“观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95年出生的陈某琳是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2014年2月,一网名“BILLLEE”通过陈某某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船厂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已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展览还公布了一批网络勾联策反案件。展览说明称,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情报窃密活动的敌情日益尖锐复杂,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中国境内人员。
小学文化的江西赣州人曾某某,1994年起先后在汕头多家制衣厂工作,后失业。2010年10月,曾某某在网络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策反,并接受其任务,并通过网络先后在湛江、海南发展“下线”,结成“搜情网”,大肆观测搜报广东汕头、湛江和海南三亚等地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人民币20多万元。曾某某被汕头市中级法院以“非法向境外刺探、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日举行的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预展披露了一批间谍案及网络勾联策反案件。
记者从展览上看到,军事情报一直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高度关注的领域,大量案件说明在军事领域的反情报反窃密斗争异常激烈。展览披露的间谍案显示,唐某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2005年,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6年,充当“观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95年出生的陈某琳是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2014年2月,一网名“BILLLEE”通过陈某某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船厂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已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展览还公布了一批网络勾联策反案件。展览说明称,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情报窃密活动的敌情日益尖锐复杂,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中国境内人员。
小学文化的江西赣州人曾某某,1994年起先后在汕头多家制衣厂工作,后失业。2010年10月,曾某某在网络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策反,并接受其任务,并通过网络先后在湛江、海南发展“下线”,结成“搜情网”,大肆观测搜报广东汕头、湛江和海南三亚等地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人民币20多万元。曾某某被汕头市中级法院以“非法向境外刺探、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3日开展,披露一系列间谍案件
羊城晚报记者2日从广东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今日起将在省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农讲所开展,展期将持续到4月底,市民可免费观看。
据悉,本次展览还将首次公布一批涉及广东省的核电系列窃密案、网络勾联策反案等案件。在2日举行的预展上,记者看到了一批间谍案及网络勾联策反案件。
案例1 境外接受培训,在部队潜伏六年
唐某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
2005年,他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六年,充当“观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
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案例2 提供核电招标材料,获刑20年
蒋某某,男,汉族,1954年生,原系中国某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底至2007年6月,蒋某某多次向境外人员王某某提供我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及内部消息。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3份、机密级国家秘密1份,情报3份。
2010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案例3 网上兼职拍军舰,被判间谍罪
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
2014年2月,一网名为“BILL--LEE”的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
2014年10月,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提醒
互联网窃密敌情复杂 遇可疑行为拨打12339
记者了解到,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方位深化,经济领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复杂敌情。特别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有的跨国公司机构为在涉华交往中抢占先机,不断加大情报窃密力度,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巨大。
此外,网络情报窃密活动的敌情日益尖锐复杂,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其中90后也开始参与网络情报窃密活动。
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我国境内人员。
对此,广东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公民要提高警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公民或者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