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农民挖出清代不腐尸体后丢弃 因弃丢尸体被刑拘(图)
来源:男人屋2013-08-28
山东一农民挖出清代不腐尸体后丢弃 因弃丢尸体被刑拘
山东苍山一农民苗某在自家建房挖地基的时候,竟挖出了一个夫妻合葬墓,其中的男尸根本没腐坏,苗某因未看出该合葬墓是清末所有,并且赶工程进度,将不腐尸体仍进了辖区小岭沟东村东边一个石塘。苗某的此举被当地村民举报,苍山公安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刑拘了苗某。 据了解,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山东苍山苗某“侮辱”了清朝的尸体也犯了侮辱尸体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污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近日,苗某被苍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接受进一步处理。苍山警方称,按照死者后人的意愿,这个夫妻合葬墓的尸骨已被妥善安葬,未请考古人员作进一步研究。 山东一农民挖出疑清代不腐尸体丢弃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