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抄袭事件 诉于正案胜诉 琼瑶落泪:知识产权胜利了
此前,台湾作家、编剧琼瑶炮轰于正担任制片人和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更向于正方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昨日,案件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法院判决余征(笔名于正)等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需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余征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五名被告共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
法院宣判:
被告需致歉赔偿
昨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琼瑶、于正均由律师代理出庭。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与《梅花烙》具有创作来源关系,整体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仅有顺序差异;不可否认文学作品中难免有借鉴情形,但于正所使用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超越了对琼瑶作品合理借鉴的边界。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余征(笔名于正)等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立即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余征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元。
琼瑶落泪:
知识产权胜利了
判决宣布后,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琼瑶随后又转发了其代理律师王军上传判决书面声明的微博,并表示:“诚如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老师所说,‘琼瑶诉于正一案,比他们创作的剧本更具有深远的影响力’。这句话让我觉得这次的官司得到了最正确的评价!140位联(合)署(名)的编剧们,我们会走进一个更有尊严更有保障的社会!我想说的话太多,下星期一,我会发一条长微博,再来谈谈我的心情和一切!”
于正表态:
将依法提起上诉
此前,于正称这次事件“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昨日判决宣布后,于正工作室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表示将上诉:“余征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琼瑶代理律师王军透露,从立案到宣判的8个月时间里,琼瑶本人经历了很大的精神煎熬。他还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琼瑶请求和解,但并未让人看到诚意。他表示,琼瑶胜诉代表着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希望琼瑶能继续创作《梅花烙传奇》。
编剧发声
在琼瑶状告于正侵权一案开庭后,一百多名编剧曾发表联合声明,力挺琼瑶起诉于正。昨天此案宣判后,电影《心花路放》编剧董润年、《分手大师》编剧俞白眉、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编剧王丽萍等齐齐转发、评价相关微博,支持法院判决。
@汪海林(《一起来看流星雨》、《铁齿铜牙纪晓岚》等剧的编剧):我代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表达对北京市三中院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案的判决的支持和肯定。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制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
@六六(《蜗居》、《心术》等剧的编剧):终于!中国版权保护拉开帷幕。
@李星文(电视剧研究者,影评人):我最近一次失礼摔了杯子,是因为看见比我年轻一轮的小朋友以“法律”为掩体为于正辩护。在谴责“道德制高点”时,他显出满脸自信。我告诉他:1,在这么缺德的时代不能再拒绝谈道德了;2,任何法律和制度也得以良知为底色。
@李安祺(《天使不愁嫁》编剧):今天琼瑶奶奶胜诉,怎么有点业界同庆的意思。希望原动力是出于良知与道德得以彰显,而非对于正编剧中心一家独大的拉仇恨!祝于正叔叔和琼瑶奶奶都再有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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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别歇着,
《美人制造》又将被告!
昨天上午,悬疑小说作家周浩晖发表微博宣布,准备就于正新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邪恶催眠师》一事,将于正告上法庭。
周浩晖上传20多位网友认为《美人制造》抄袭《邪恶催眠师》的微博截图,并表示:“本来不想耗费精力,但这两天回过味来——我这种态度不是鼓励那帮垃圾继续抄吗?所以又改变主意了。于正,琼瑶阿姨那边的案子下午就要判了吧?不管啥结果,你和你的律师都别歇着,准备第二场哦。”
网友们纷纷支持周浩晖维权:“支持原创,支持维护合法权益!”“于抄抄涉猎面还真是广,连悬疑圈都不放过,支持下一场!”“我们不生产剧本,我们只是各种剧本的搬运工。——于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