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大学名单发布 下一步将制定绩效评价
9月21日,教育部通过官网下发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此次名单涉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名单重点在“建设”
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进入实施操作阶段。
根据《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竞争优选、专家评选、政府比选、动态筛选产生。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遴选认定所产生的是“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重点在“建设”,是迈向世界一流的起点,而不是认定这些学校和学科就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能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还要看最终的建设成效。
专家委员会由多方代表组成
评价大学办学质量是一个世界难题,国内外从来没有一个评价及其标准能够获得大家的一致认可。此次遴选认定制定的标准,是在现有条件下比较科学合理、共识比较广泛、负面影响比较小、相对最可行的标准。
据了解,专家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委、高校、科研机构、学会协会和咨询机构的代表组成,特别兼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代表,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权威性,不仅在认定遴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建设方案咨询、跟踪指导、建设中期和周期评价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采用认定方式遴选,不组织高校申报,不需主管部门推荐,在确定一流学科建设范围时,专家委员会不对具体高校或学科进行评审,而是根据国家战略、水平标准、特殊需求等原则,论证确定认定标准,再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专家不直接对某一高校是否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做出评判。认定标准对所有高校一视同仁,不区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最大程度保证遴选的公平公正、开放竞争。
专家委员会委员认为,程序设计科学合理,不申报、不评审,杜绝了不正常的人情往来,结合各种因素依据第三方评价结果实行综合认定,标准全面客观,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高校认为,不申报、不折腾,不干扰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有利于学校把精力和重心放到自身内涵建设上来。
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下一步,“双一流”建设进入新阶段,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将进一步深化。三部委的工作重心将从遴选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转换到有效推进实施上来,建设高校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化到全面落实上来。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