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意不顺酒后大闹祠堂 抱怨祖宗不保佑打砸祠堂
来源:男人屋2017-07-25
生意不顺大闹祠堂
年过五旬的许某这几年过的很不顺畅,生意不顺亏损了几十万,许某认为这些事情均因自家祖宗不保佑自己。因此,每次喝完酒,就会跑到自家的祠堂去砸东西泄愤。几个月前,他又大闹了一场。近日,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他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的一个晚上,许某和朋友几人一起喝酒,酒劲上来后,过往的不顺和委屈也跟着涌上心头。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恨,许某和往常一样,跑到祠堂去砸东西。
刚好许某的堂嫂陈某就住在祠堂边上,已经睡着的陈某听见声音,就起床查看怎么回事,当她从里间走到大厅看到许某拿着自家的茶杯乱扔时,便上前阻拦,陈某二话不说就冲上来掐着陈某的脖子,把她压在地上就打,陈某顺手抓起边上的火钳就对许某戳去,并用拳头殴打陈某。
住在对面的许某喜听到陈某的呼救声立马就跑下来把许某拉走,之后许某甲又把陈某大儿子许某品喊来,还报了警,警察见二人都受了伤,就让叫了120,把二人送到医院做检查。事情到这本该已经结束了,可许某却还未消停。
许某从医院出来回到家里后去厕所,在厕所里看到自己的脸、衣服上都是血,气不过的许某又跑到祠堂去砸东西,这时陈某的儿子许某品回到母亲的家中整理东西,见状赶紧上去阻拦,二人相互拉扯在一起,后来不知道许某从哪里拿起一根木棒殴打许某品,许某品当场就摔倒在地。许某见对方摔倒就赶紧跑了。最后许某品在儿子的陪同下也上医院做了检查,顺便报了警。
经鉴定,陈某和许某品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酒后无故毁坏他人财物并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